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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 產品范圍 | |
| 微電子科學和電子信息技術 | |
| 空間科學和光机電一体化技術 | |
| 生命科學和生物工程技術 | |
| 材料科學和新材料技術 | |
| 能源科學和新能源 | |
| 高效節能技術 | |
| 生態科學和環境保護技術 | |
| 地球科學和海洋工程技術 | |
| 基本物理科學和輻射技術 | |
| 醫藥科學和生物醫學工程 | |
| 其他在傳統產業基礎上應用的新工藝、新技術 | |
| 2. 企業產品(項目)有商品化的可能,有產業化、國際化的前景 | |
| 3. 企業在創業中心內應有開發、生產行為,不能只是辦公室 | |
| 4. 在創業中心孵化三至五年后,應遷出擴大生產開發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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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 擬辦企業概況 | |
| 主辦單位;資金數目及來源;企業性質与主辦單位的經濟關系 | |
| 2. 技術可行性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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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;用途;主要技術特點及所達到的技術水平;技術成果來源及研究單位;技術成果鑒定及獲 獎情況(附証書);待開發產品的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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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 市場可行性分析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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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產品已具備的商品化程度;國內、國際需求量;銷售渠道及价格情況;(國內、國外)同類產品的 行情比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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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 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分析 | |
| 項目產品投產后,年產值、利潤、節(創)匯以及三年規划 | |
| 5. 法人簡況 | |
| 簡歷及在高新技術成果開發生產過程中的作用 | |
| 6. 對創業中心的要求 | |
| 場地面積、水、電等方面的需求,主要設備承重情況,并提交平面布置圖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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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 進入審定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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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業中心受理企業業務可行性報告等有關材料后,對企業進行技術、市場、經濟与社會效益、法人的 綜合評估。經審定合格者,中心据其條件,給予生產、開發場地,并出据使用証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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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 辦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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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開辦者到天津市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(南開區科研西路8號,創業中心旁)辦理高新技術企業認 定事宜。創業中心可協助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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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 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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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知書、主辦單位批文、企業法人章程、場地使用証明到新技術產業園區工商局 (園區管委會大樓內)辦理企業注冊。創業中心可協助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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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 辦理稅務登記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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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營業執照(副本)、主辦單位批文等有關文件到新技術產業園區稅務局(園區管委會大樓內)進行稅務 登記。創業中心可協助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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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. 簽定協議 | |
| 企業与創業中心簽定進駐協議,并按規定交納各項費用 | |
| 歡迎垂詢!
電 話: 86-22-87891540 聯 系 人: 田 桂 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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